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374号(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

建设单位: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10391.45m2。建设内容为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现有的6号楼(1-2层、4-10层)进行“三区两通道”的整体改造,负1层及3层保留原项目原有功能,本次不改造,仅增加外挂电梯及机房。改造完成后非疫情期间作为普通疾病科门诊、病房使用,疫情期间作为院内隔离病区使用,承担隔离、救治功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本项目不设牙科、同位素诊疗室、口腔科室、放射科室、病理科室等,本次评价及评估不涉及辐射和放射性设施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主要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现有的6号楼进行“三区两通道”的改造,目前内部改造已完成,已进入装修、设备安装阶段。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了以下污染措施: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适时洒水抑尘,装修材料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期未收到任何环保投诉。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策

(1)气溶胶:本项目微生物气溶胶主要来源于PCR实验室、疫情期间病房内产生的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物质。PCR实验室设置了A2型、B2型二级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空气过滤器,带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柜操作区设计为负压,A2型二级生物安全柜气流为70%循环,30%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内设置紫外消毒车对空气进行消毒;B2型二级生物安全柜气流为100%全排风设计,安全柜上方设置排风口,排风口连接至PCR实验室内排风管道,管道排风口处设置高效过滤器及紫外线消毒装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实验室带菌操作区中可能飘浮的病毒气溶胶自然逸散至环境空气。

本项目病房设置为“平疫结合”的病房,病房内非疫情期间采用正压,疫情期间转换为负压,能有效阻止污染空气向外传播。且病房排风口处设置有高效过滤器及紫外线消毒装置,疫情期间病房内产生的病原微生物经排风口处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再由管道接入屋顶的紫外线消毒装置处理后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抑制病毒气溶胶逸散至环境空气。

(2)备用发电机废气:本项目设置室外车载式移动柴油发电机组,车上设置1台6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以备停电时使用。使用过程中产生少量燃油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排放方式为无组织,由于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异味:消毒池、化粪池池体封闭,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封闭式,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1套空气杀菌消毒除臭设备(“紫外消毒+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对消毒池、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为封闭式,且周围置绿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疫情期间:项目疫情期间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进入预消毒处理池,经强化消毒处理后进入新建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后最后汇入院内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2)非疫情期间:项目非疫情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院区内已建污水管网,最后汇入院内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住院区的床上用品、病患服等托现有医院已建洗衣房洗涤,洗涤废水排至依托现有医院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设置于密闭的房间内并做减振处理,对发电机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全密闭。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化验室废液均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废液经消毒处理后采用封闭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经消毒处理后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清掏并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非疫情期间:除生活垃圾外,其余均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液经消毒处理后采用封闭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经消毒处理后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清掏并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次氯酸钠等泄漏导致的环境污染、致病微生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等。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原因设置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的对风险事故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有效处理,本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将进一步降低。故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处于可接受水平。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新增的消毒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地面应进行硬化并防渗处理;疫情期间生活垃圾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严格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储运制度;对污水处理站废气集中收集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池、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后须消毒后方可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审批科

邮编:650000


标签: 昆明医科大学 生态环境局 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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