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教育系统光环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西区教育系统光环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河西区教育系统光环境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西区教育系统光环境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2-A101
项目名称:河西区教育系统光环境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人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为无效投标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 4. 提供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 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备查。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开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4、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4日到 2022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方式:1.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2.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四) 招标文件的售价:200元。现金支付,现场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2022年01月04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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