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已由灌行审经【2022】6号以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灌南县人民中路行政中心;
2.1.2招标控制价:*******.82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灌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且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
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1月28日-2022年02月0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4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 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资质《核验书》;
10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如有);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号等文件规定。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
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价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
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
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随机进行抽取。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次招标 K2 取值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
地址:灌南县人民中路行政中心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52*****5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龙花园20-9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151*****119
10、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 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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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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