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019-420584-26-03-04126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建设工程规模为55万吨/年合成氨(1820吨/天)。拟采用的关键路线包括空分、煤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硫回收、氨合成、氨冷冻、全厂火炬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合同装置将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为招标方建设包括空分系统、气化系统、净化系统、合成系统、循环水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和辅助设施。
主要生产设施涵盖:空分系统由压缩机组、预冷系统、纯化系统、冷箱(热交换器、精馏、膨胀机、低温泵)、后备储存系统等组成;气化系统水煤浆制备、气化与洗涤、渣水处理、黑水闪蒸、黑水沉降与过滤、低闪蒸汽余热利用等系统组成;净化系统由变换(变换炉、汽包、换热器等设备组成);低温甲醇洗(原料气冷却、H2S、COS与CO2的脱除、甲醇富液中压闪蒸系统、CO2解析外压缩和H2S浓缩系统、甲醇热再生、甲醇/水分离、尾气水洗、甲醇排放系统、有效气回收循环气系统、氨冰机制冷系统、甲醇罐等设备组成);液氮洗(分子筛、液氮洗冷箱成套等设备);合成系统由合成气压缩系统、氨合成塔成套设备、氨合成回路、冷冻回路等系统组成。除此之外,还包括火炬系统和公用工程系统及一些辅助系统,详见附件5“工作范围与分工”。
承包内容包括该装置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防腐保温、HAZOP分析、操作仿真系统(OTS)等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水联动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协助业主进行装置开车、竣工验收、档案验收、性能考核和生产准备的相关服务(包含工程验收(含政府组织的验收)、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培训等工作,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等各项工作负责,并包括业主人员培训和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中对业主的指导与支持服务)。
为保证装置的完整性,中标方还应负责本项目招标方工作范围外的所有工作,包括不限于总体设计布置、公用工程、系统匹配、系统碰头等工作,具体分工详见附件5“工作范围与分工”。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80 日历天)。
2.5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建成投产的气流床煤气化、低压合成工艺、产能在30万吨/年及以上的合成氨项目详细设计或EPC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该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①、②项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时间为准,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须承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1)工艺经理: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采购经理: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HSE经理:须具有安全类、化工类、建筑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安全类、化工类、建筑类中级(含化工类、建筑类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控制经理: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质量经理: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各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艺经理、采购经理、HSE经理、控制经理、质量经理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1年6月至2021年12 月期间连续3个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12投标人的施工类“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诚信专项分的平均值为准)。
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01月28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联系人:王雨、陈海军
联系电话:136*****388139*****9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 搬迁 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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