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屏山县龙华镇、书楼镇。 2.2规模及投资额:书楼镇片区。书楼镇镇区风貌改造、主要旅游交通道路及附属设施提质改造;沙滩游玩区建设,全域旅游公路建设及景观提质改造;亲水项目和水上娱乐项目及景观游船配套停靠点建设,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具体为:马湖府古城景区建设5504㎡,景区配套设施建设25631.2㎡,特色民宿8000㎡,打造特色沙滩休闲区16057.17m3,打造网红桥1座,配套道路交通组织6179.2㎡;打造滨江特色街区33084.83㎡;改造砚池景点17335.45㎡;古镇风貌改造78351㎡;实施旅游交通配套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旅游标识标牌系统、全域旅游公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龙华镇片区:“一镇两山”连片开发。八仙山景区环境竹道步游梯,建设景区大门、观景亭等景区基础设施,新建设八仙山游客接待中心、八仙山佛顶茶庄、朝圣大道、八仙广场、古佛茶竹、茶文化研学基地、纪念品购物中心等为主题的体验基地等。古镇保护性利用开发、水体改造等。老君山民俗体验中心、游客中心、步游道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内容。具体为:(1)龙华古镇保护性开发项目:龙华古镇旅游景区建设12000㎡,水景建设、打造龙华水岸休闲街300m,镇区整体风貌改造50000㎡,配套建设旅游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标识标牌系统等基础设施。(2)八仙山景区建设项目:实施桫椤溪谷景观工程3000m;修建丹霞洞摩崖造像及石刻文保管理站400㎡,修建八仙山拜佛步道1500m,修建禅茶主题园1825㎡,山顶配套服务设施建设3169.3㎡,绕八仙山景区环线道路4.5km、配套建设景区大门、游客服务点、观景台、休息区、古道休息点、小卖部、半山亭、茶园步道、观景亭、游步道等基础设施。(3)老君山景区建设项目:修建游客综合服务中心1500㎡,建设鸟类解说步道、观鸟初体验主题步道等配套基础设施。投资额:约5000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30个月,最终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4招标范围:对屏山县龙华镇、书楼镇范围内的景区及基础配套设施等进行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合理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设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五大部分内容:一是风貌改造设计,包括建筑外观改造设计、围墙改造设计、核心展示区建筑外观设计、游步道规划设计:二是环境设计,包括整体功能分区设计、户外景观装置、景观小品设计、户外互动区域、休闲区域、展示区域环境改造与设计:三是展示设计,包括核心区展览馆空间布局设计、文化展厅展示设计效果;四是文化设计:包括文化区域雕塑造型设计、景观造型设计、茶叶文化插画创作与设计、文化区域展示装置设计:五是品牌设计,包括综合服务体LOGO设计,导视设计,部分延展设计。设计服务项目结合茶产业、富硒产业、历史文化、研学旅游、游憩旅游、生态景观、自然保护等要素,充分利用有限空间打造具有教育宣传意义的景观空间,最终形成综合性的文化旅游园区。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设计范围为准。 2.5标段划分:初步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7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建筑、市政、风景园林设计业绩各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①建筑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设计业绩;②市政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③风景园林设计业绩是指: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 注:1.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以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等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 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3.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30 00:00至2022-02-09 23:59,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2-25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2月25 日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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