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博艺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

保利博艺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

保利博艺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发布时间:2022-01-28 21: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保利博艺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2BJ*******融资方所在地区 北京市朝阳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49.0%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不超过2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1-0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2-03-09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2.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融资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于影视剧项目孵化及制作,增强公司上游制作能力,提高保利品牌认知度和行业话语权;2、用于开拓影视剧线上及线下宣发业务,提高宣发业务核心竞争力;3、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为51%,新增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为49%。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截止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符合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要求且获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则增资达成。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 保利博艺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19号法定代表人 李卫强 成立日期 1984-12-15注册资本 96万元 实收资本 96万元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工艺品、日用品、文具用品、摄影器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彩色胶卷的冲洗扩印,并代售胶卷、提供办公用品及复印机消耗材料、化妆品、箱包、针纺织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橡胶制品;体育用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珠宝首饰;摄影服务;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体育赛事;制作、发布广告;企业策划;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摄影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文艺创作;旅游信息咨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调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产品设计;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包装装潢设计;模型设计;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鉴定服务(不含文物鉴定);健身服务;电影放映;销售食品;烟草制品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放映、销售食品、烟草制品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个数 1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持股比例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度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106.32 220.43 -114.11营业收入 净利润144.12 0.762019 年度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39.12 185.39 -146.27营业收入 净利润85.41 -32.162020 年度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82.91 199.59 -116.68营业收入 净利润166.56 29.5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1-12-31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86.04 230.46 -144.41营业收入 净利润80.88 -27.7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3、融资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方的投资比例。 4、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5、其他文件详见北交所备查。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依法诚信经营,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应从事影视策划、互联网文化活动相关行业(以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为准)。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总额30%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委托投资及契约型基金参与增资。3、本次增资仅接受以货币形式增资,币种为人民币。4、融资方不接受任何性质的业绩承诺、对赌及兜底条款和股权回购要求。5、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转为增资款的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本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融资方扣除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4)本方承诺接受融资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方的投资比例。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并以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公告所述扣除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7、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交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融资方处领取)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交所的相关文件。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 拟投资总额的30%遴选方案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2家(含2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拟投资比例为49%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入遴选程序;若征集到超过2家(不含2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超过49%时,融资方将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投资方。综合评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结构、企业信用、行业声誉等;3、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财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4、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在影视文化、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及业务领域具有优势,并能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拓、行业资源、战略提升、产业协同等方面提供支持的优先;5、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对融资方企业文化、经营发展战略等的认可程度;6、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能够与融资方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与融资方或其股东具有业务合作基础的企业优先;7、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为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或港股上市公司的优先。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5*****188电子邮件: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綦佳茵联系电话:***-********电子邮件:jyqi@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晶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传媒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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