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局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市容环卫局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4]-7-4CYS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卫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卫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一标段:垃圾捡拾车,200台;
二标段:挖掘机,1台;
三标段:钢结构分类果皮箱,420个;
四标段:吸污车(5吨)2台,吸污车(8吨)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
2.5资金来源:一、三、四标段财政拨款,二标段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一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
二、三、四标段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证明书;
3.4一标段投标人须在长春有售后服务机构;在东北市政环卫部门有类似车型的销售经历,经用户单位使用运行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厂商指定授权经销证明书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部门出具的2011年至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鉴定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
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
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
四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9:30时,地点招标公司。
5.2逾期送达的及未送达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张工
邮箱:********17@QQ.com">********17@QQ.com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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