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城市水系治理及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尼勒克县城市水系治理及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尼勒克县城市水系治理及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一期)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尼勒克县城市水系治理及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 2.工程规模:团结路、文化路、解放路水系治理及湿地保护修复。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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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 (1)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2)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具备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证。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18、2019、2020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现象(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信誉要求:良好,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5、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6、投标人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8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9日 10时00分至2022年02月09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所有投标人员严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因此原因造成未能按时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后果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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