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窗帘(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窗帘(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YHA2021-227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窗帘的采购和安装;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48.4万元(含税),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窗帘的采购和安装;

2.2到货期(含安装):25日历日;

2.3建设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5质保期:窗帘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 年,其中电机质保期5 年;

2.6合同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参选人2018 年12 月1 日至2021 年11月30 日具有至少1项公装窗帘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的,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的。

3.9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2.

3.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30日上午午09时00分至2022年2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于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yhatt@126.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3)比选文件费用付款凭证扫描件。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纸质版比选文件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3比选文件售价及联系人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购买联系人:张玮,联系电话:158*****69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区3栋18层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51*****040022530

账 号:农业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

6.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5.

6.1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2年2月17日0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区3栋18层第四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应答文件:

6.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参选文件开启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号楼18层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经十路20188号

邮 编:250000

邮 编:250001

联 系 人:张玮/王暖

电 话:158*****697/****-********

电子邮件:hyhatt@126.com


,山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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