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水道滨河生态廊道工程(三龙湾碧道平南、平胜段)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东平水道滨河生态廊道工程(三龙湾碧道平南、平胜段)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1: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平水道滨河生态廊道工程(三龙湾碧道平南、平胜段)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平水道滨河生态廊道工程(三龙湾碧道平南、平胜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项目建设规模:
碧道建设:根据场地沿线用地以堤顶路为串联,利用水岸及堤顶增设漫步径、跑步径及骑行径,结合碧道标识、指示牌、驿站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
节点建设:三湾结合酷玩乐园、休憩台地、花之丘、文创集市、集装箱文化廊、波普艺术台地、望江公园、科创智慧公园、星空营地、智创广场、脉动营地及桥下空间等多个节点。
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或提升堤顶路、景观构筑物、观景台、园路及栈道、铺装广场、游憩设施、绿化、水电设施、微地形处理、土石方、场地平整、生态护岸整理、驿站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等内容,涵盖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建工程及相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
设计总面积约 36.8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5989.73万元,建安费约21048.43万元。
2.3设计服务周期:总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1)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完成方案设计深化,并提供项目报批资料;
(2)方案设计深化完成后5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3)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下发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修编资料;
(4)初步设计修编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核通过的正式施工图。并配合招标人的后续服务工作(含相关部门报审、规划报建、概算备案、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及施工配合等)。
(6)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
招标内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地质钻探、测量、物探)、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含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交通疏导方案、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相关部门报审、规划报建、概算备案、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投标费率最高限额为2.72%。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和③或②和③的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或②和③项资质的,可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须以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4.3.1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且联合体各方单位至少派一人共同组建项目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方各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并经联合体牵头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向招标人申请工程款的支付。
4.3.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投标人需持有“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勘察类企业需要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上述类型企业均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省外企业提供)
4.5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额≥500万元或面积≥27万平方米的景观(或市政)设计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为市政设计业绩,其市政设计业绩必须涵盖景观设计且景观设计部份须满足面积不少27万平方米。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设计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附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1月3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或 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 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03月01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1日 9 时 30 分。
7.2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1日 9 时 30 分。
7.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获授权的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交易员的,还需在授权委托书备注投标人任一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③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
(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6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7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
《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
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 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人,或投标截止后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新城港口路三山科创中心C7座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C时代产业载体3座304B |
联系人:黎小姐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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