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塔11楼房屋公开招租
位于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塔11楼房屋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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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title="位于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塔11楼房屋公开招租">位于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塔11楼房屋公开招租
*******b="">SCJX********
*******b="">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
*******b="">2022-01-29
*******b="">2022-02-17
*******b="">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b="">看样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方式:139*****430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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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CJX********
*******b="">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
*******b="">办公用房
*******b="">11
*******b="">1497.38
*******b="">3年 个月 天
*******b="">至
*******b="">使用中
*******b="">是
*******b="">简装, 消防设施完备
*******b="">毗邻苏州公交东南环立交首末站
*******b="">1、无装修免租期;2、标的资产原拆分出租给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998.25平方米)和苏州保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499.13平方米)。本次标的资产整层出租(出租面积为1497.38平方米),苏州保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明放弃优先权,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明不放弃优先权,并经出租方与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约定其享有标的资产整层出租时的优先权。
*******b="">*******.63元/年
*******b="">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b="">2021-12-22
*******b="">每年支付一次
*******b="">无
*******b="">90000元
*******b="">仅作为办公用途
*******b="">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 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 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2、不允许擅自装修改造;3、水、 电、 气、 物业费等费用按实际及公摊使用 情况定期结算。
*******b="">1.证照资质齐全有效;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标的资产出租要求的其他条件。
*******b="">人民币*******.00元
*******b="">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b="">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b="">至本公告挂牌期满,l、 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 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由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在委托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 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b="">交易中心组织
*******b="">非交易中心组织
*******b="">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b="">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b="">其他方式
*******b="">出租方自行组织
*******b="">中介机构组织
*******b="">人民币*******.00元/年
*******b="">人民币*******.00元
*******b="">分钟
*******b="">分钟
*******b="">元/年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b="">■ 位于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塔11楼房屋公开招租 ■
*******b="">委托方:
*******b="">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挂牌起始日:
*******b="">2022-01-29 至2022-02-17
*******b="">内部决策情况
*******b="">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
*******b="">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b="">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b="">标的资产看样
*******b="">看样联系人:陆女士联系方式:139*****430
*******b="">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b="">内部决策情况
*******b="">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
*******b="">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b="">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b="">标的资产看样
*******b="">看样联系人:陆女士联系方式:139*****430
*******b="">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b="">坐落位置
*******b="">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
*******b="">资产类型
*******b="">办公用房
*******b="">所在楼层
*******b="">11
*******b="">出租面积(㎡)
*******b="">1497.38
*******b="">租期(年)
*******b="">3年 个月 天
*******b="">至
*******b="">资产使用现状
*******b="">使用中
*******b="">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b="">是
*******b="">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b="">简装, 消防设施完备
*******b="">配套、环境、交通等
*******b="">毗邻苏州公交东南环立交首末站
*******b="">其他披露事项
*******b="">1、无装修免租期;2、标的资产原拆分出租给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998.25平方米)和苏州保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499.13平方米)。本次标的资产整层出租(出租面积为1497.38平方米),苏州保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明放弃优先权,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明不放弃优先权,并经出租方与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约定其享有标的资产整层出租时的优先权。
*******b="">评估价
*******b="">*******.63元/年
*******b="">评估机构
*******b="">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b="">评估备案单位
*******b="">评估基准日
*******b="">2021-12-22
*******b="">租金支付要求
*******b="">每年支付一次
*******b="">租金调整方式
*******b="">无
*******b="">履约保证金
*******b="">90000元
*******b="">使用用途及要求
*******b="">仅作为办公用途
*******b="">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b="">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 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 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2、不允许擅自装修改造;3、水、 电、 气、 物业费等费用按实际及公摊使用 情况定期结算。
*******b="">承租方资格条件
*******b="">1.证照资质齐全有效;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标的资产出租要求的其他条件。
*******b="">交纳金额
*******b="">人民币*******.00元
*******b="">交纳期限
*******b="">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b="">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b="">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b="">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b="">至本公告挂牌期满,l、 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 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由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在委托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 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b="">遴选方式
*******b="">交易中心组织
*******b="">非交易中心组织
*******b="">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b="">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b="">其他方式
*******b="">出租方自行组织
*******b="">中介机构组织
*******b="">加价幅度
*******b="">元/年
*******b="">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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