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校拆除旧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阳光学校拆除旧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安康市阳光学校拆除旧教学楼工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安康市教育局2014年重点任务及“十件实事”公开承诺的要求。安康市阳光学校将在原址实施改扩建项目建设,为确保学校改扩建工程顺利实施,经学校申请,市财政局依据《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审批通过按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学校旧教学楼拆除项目招标。凡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参加,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工程名称:安康市阳光学校旧教学楼拆除工程;

2.采购方式:询价方式采购;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安康市阳光学校内三层以下危旧砖混结构教学用房2582平方米(其中三层以下楼房1862平方米、部分平房419平方米、活动板房247平方米)拆除,工期20天;

4.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企业可在2014年7月9日至10日在安康市阳光学校报名。 联系人:郭伟 电话:133*****809

5.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7月14日上午9点30分在安康市阳光学校开标。


6.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各项条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具备有效期内建筑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四级以上(含四级)及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许可证;

(4)、外地企业进安注册登记证书;

(5)、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提供企业近二年承担2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内的需拆除房屋类型较多,总建筑面积为2528平方米,工期为单体房屋移交次日起20日内完成房屋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清运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办理,中标单位必须使用机械拆除,同时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等相关工作。

8.投标单位应到现场实地查勘,现场查勘联系人:郭伟(电话133*****809)。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要求。

9.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密封打包),在招标现场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单位则在完成履约且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下,工程全部完成后无息退还。

10.工期要求:自拆除合同签订之次日起20日内全部完成,否则将扣除履约及风险保证金。

11.质量要求:地面上建筑物拆除至自然地坪,净地交付(注意:拆除的建筑垃圾和残值全部清理出校外,不得就地平整和掩埋)。

12.工程费用:房屋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3.工程要求:

(1)、必须机械拆除,拆除过程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采用拆除与喷淋结合,避免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2)、移交房屋签订拆除合同后次日开始拆除,有效工作时间7天;

(3)、建筑垃圾必须在工程期限前清运完毕,清运的建筑垃圾和残值堆放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4)、中标单位必须负责安全文明生产,自行承担该工程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并接受“双创”、环保、城建、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将投标施工方案一并上报。

14.评标办法:在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实行一次性报价,最终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15.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若有转包、分包情况,一经查实,扣除全部履约及风险保证金;

16.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符合《JGJ147-200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拆除设备全齐,上报主管部门拆除方案详细,拆除平面图符合实际,项目组织机构健全,施工前应做好警示标志,相关标牌及围挡防护到位,报价时充分考虑所有影响拆除的因素;

17.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竞价文件及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3)、中标单位实施房屋拆除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投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承担评标评审费用。

〔5〕、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拆除规范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负责

18.该工程中标单位在开工前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部分铁树移放和搭建移动板房车库的工作。

19.因学校活动板房和雨棚是世界宣明会出资修建,在修建时双方协定在拆除时应尽量保证其板房材料的完好性,拆除后的材料除搭建三个临时车库外,其余材料由学校代为保管;所以本次拆除工程中标单位不具备活动板房材料的处置权,拆除后的活动板房和雨棚材料按学校要求统一堆放。

安康市阳光学校

2014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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