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利用节假日期间和夜间在县城规划区内抢建违法建(构)筑物行为的通告
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利用节假日期间和夜间在县城规划区内抢建违法建(构)筑物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田林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百色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县将严厉打击在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必须向田林县自然资源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二、凡是利用节假日期间和夜间进行新建、扩建、抢建违法建设的,一律依法查处并组织拆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土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复屋。
四、凡参与非法转让土地或违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坚决从重予以打击,其违法所得或施工设备和运输设备予以没收和扣押,切实维护城乡建设的正常管理秩序。
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必须按照审批的地点、面积、层数、样式、外墙色彩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六、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构)筑物的,必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否则我县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行拆除。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抢建违法建(构)筑物行为的,有权举报,并可当场劝阻。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者每条线索500元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
县网格化管理公共服务热线???12345
田林县自然资源局???????????*******??????????
乐里镇 ????????????????????*******
田林县公安局???????????????110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田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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