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关闭煤矿废水第一批源头综合治理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化县关闭煤矿废水第一批源头综合治理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关闭煤矿废水第一批源头综合治理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环资【2020】268号、新发改环资【20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县石冲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新化县石冲口镇人民政府;
2.2项目名称:新化县关闭煤矿废水第一批源头综合治理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新化县石冲口镇稠木村、化溪村;
2.4建设规模:
2.4.1新化县石冲口镇宏达煤矿废水处理建设规模:1)源头减量工程一套,(区内2处废弃井封井回填,采空区清水补给区封堵2处,地下水补给区关键通道封堵5处)。2)过程控制工程一套(微生物+碱性缓释材料+厌氧还原)。3)废弃井物化生组合修复工程一套。4)应急响应及监测工程一套。
2.4.2新化县石冲口镇羊牯岭等八处煤矿废水综合治理建设规模:对尖石岭煤矿、罗家湾煤矿、余兴煤矿、板栗山煤矿、羊牯岭、联新等煤矿涌水点进行源头+末端综合治理,在有条件的区域优先推进源头减量工程,其它区域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末端优化治理。
2.5计划投资:新化县石冲口镇宏达煤矿废水处理总投资1781万元,新化县石冲口镇羊牯岭等八处煤矿废水综合治理总投资2408万元。
2.6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地形图测量、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及报告编制、矿涌水“源头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技术交底等现场服务。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项目总服务期限50天,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交地形图,20天内提交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30天内提交实施方案送审稿,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50天内提交施工图及预算送审稿(主管部门审查时间不计)。
2.9勘察设计要求:
2.9.1新化县石冲口镇宏达煤矿废水处理勘察设计要求
(1)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及实施方案编制:收集本项目已有地质、水文地质、矿井开采相关资料,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明确宏达煤矿酸性水污染模式,提出宏达煤矿酸性矿涌水污染水文地质概念模型;明确宏达煤矿酸性矿涌水治理技术路线,编制宏达煤矿酸性矿涌水治理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必要性、项目范围及内容、技术路线、投资估算、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重点阐述矿涌水“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的单项工程设计目的、内容、工作量及技术要求,实施方案须通过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2)宏达煤矿酸性矿涌水污染机理勘察:制定勘察方案,进行水文地质测绘、钻探、化探、物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空-地-深动态监测,完成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勘察作业,编制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勘察报告中需明确采空区、老窿、地面塌陷及地裂缝分布、对井口排水有显著影响的岩溶、采空区、导水构造分布,宏达煤矿矿涌水污染机理(具体到酸性矿涌水污染特征、清水补给采空空间方式、位置及通道、采空空间酸性水外溢方式、位置及通道),并提出工程“源头综合治理工程”方案,进行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等,勘察报告须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3)宏达煤矿酸性矿涌水“源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设计需明确基于“采空空间”的多场耦合减量工程,基于煤矿防治水技术的“源头清污分流”工程,基于“物-化-生”组合修复技术的源头无动力综合处理工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监测预警控制工程;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咨询审查,获得施工图批复,配合开展财政预算评审,编制工程量清单。
2.9.2新化县石冲口镇羊牯岭等八处煤矿废水综合治理勘察设计要求
(1)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及实施方案编制:收集本项目已有地质、水文地质、矿井开采、水污染现状等相关资料,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进行水质水量监测,明确羊牯岭等八处煤矿酸性水污染模式;明确酸性水治理技术路线,编制羊牯岭等八处煤矿酸性矿涌水治理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必要性、项目范围及内容、技术路线、投资估算、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重点阐述酸性矿涌水“源头+末端治理工程”设计目的、内容、工作量及技术要求,实施方案须通过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2)羊牯岭等八处煤矿酸性矿涌水污染特征勘察:制定勘察方案,进行水文地质测绘,物探、钻探、取样、检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勘察报告,完成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勘察报告中需明确采空区、老窿、地面塌陷及地裂缝分布、矿涌水排水点分布及水量、对井口排水有显著影响的岩溶、采空区、导水构造分布,煤矿酸性废水污染特征,并提出工程“源头综合治理”建议方案,进行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等,勘察报告须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3)羊牯岭等八处煤矿酸性矿涌水“源头+末端治理工程”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设计需明确水文地质单元内多煤矿开采源头减量工程及末端治理工程,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咨询审查,获得施工图批复,配合开展财政预算评审,编制工程量清单。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新化县石冲口镇宏达煤矿废水处理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二标段为新化县石冲口镇羊牯岭等八处煤矿废水综合治理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勘察)或煤炭地质勘察单位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水文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允许同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参加了本招标项目一个标段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另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参与的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48000.00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42000.00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
(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http://ldggzy.hnloudi.gov.cn/ldjyzx/zxzx_tzgg/202012/9692b606e04e4e8fbb34433b0fb03658.shtml),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17:00时前止。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17:00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各潜在投标人质疑提问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3@qq.com)。
注明: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的行政监督,联系方式为159*****168。
10.其他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石冲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化县石冲口镇;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39*****521;
招标代理公司: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号;
联系人:彭天龙、肖艳;
新化县石冲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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