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2)0022号
2、项目名称: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66239.00元
最高限价:866239.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包 |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 | 866239.00 | 866239.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含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一站式办案中心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碎纸机、网络打印机、移动硬盘、警用手电、警用手铐、催泪瓦斯喷射器、电警棍、金属探测仪、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便携式打印机、文件柜、执法记录仪、防火墙、双层保密柜、凭证柜、照相机、对讲机、装订机、视屏会议摄像机、手机信号屏蔽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外置刻录机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30日至2022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伊川县立奇大厦四楼D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01月30日至2022年02月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伊川县鹤鸣路3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启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世纪华阳52号楼1-2113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2年01月29日
标签: 检察院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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