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弱电系统邀请招标公告
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弱电系统邀请招标公告
赣县招标投标中心受赣县赣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我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弱电系统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XZBTBZX007057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显示系统、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采购质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生产(经营)所投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 30 万元〈含〉)以上。
2、具备省级(含)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三级(原件)或以上。
3、商业信誉良好,近几年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 :2007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赣县行政服务中心(梅林大街26号,县工行二楼)二楼购买。标书每份售价200元,标书售后不退。报名时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生产或经销所投项目(等)应有的相关证书等复印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关资质原件投标时验证。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整。在开标前两天(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缴入赣县招标投标中心帐号(户名:赣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赣县工商银行;帐号: 151*****090********),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转为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 11月 29 日上午9:00点钟准。
(七)开标时间:2007年 11 月 29 日上午9:30分钟准。
(八)开标地点:赣县招标投标中心(梅林大街14号)六楼。
(九)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的60%,运行三个月后,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其余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超过一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十)若招标人需补充招标相关事宜,则仍在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留意该网站。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赣县行政服务中心(梅林大街26号,县工行二楼)
联系电话:0797—******* 谢先生:139*****829 吴先生:135*****660
赣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7-11-15 11:15:24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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