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荆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宜兴市宜城街道城东新区D3地块5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宜兴市荆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宜兴市宜城街道城东新区D3地块5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项目名称

宜兴市荆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宜兴市宜城街道城东新区D3地块5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

WXCQZ22008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1月29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30

挂牌终止日期:

2022/3/3

转让方
名称

宜兴市荆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物
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宜兴市荆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城东新区D3地块5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相关权证信息如下:不动产权证号:苏(2020)宜兴不动产权第 *******号不动产单元号:********0024GB00083W********地号:041-***-*******坐落:宜兴市宜城街道城东新区D3地块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5101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11月29日止标的地块目前的实际开发程度为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开发水平。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新大陆土估常州(2022)(估)字第0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

评估基准日

2022/1/1 0:00:00

转让标的评估值

4987.250000

特别事项
说明

——

转让底价

4987.250000 万元

受让方
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4、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2.5亿)、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能为宜城街道财政税收收入作出较大贡献,落户宜城街道,并与街道签署相关税收协议。6、受让方须符合《宜兴市东氿RBD金融商务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特别规定》的要求,且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建设要点》进行开发建设,符合街道对该地块用作电子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7、受让人须承诺,开发建设完成后自持物业比例不得低于30%,且在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5年内不得分割转让。8、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3、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新大陆土估常州(2022)(估)字第001号《评估报告》。4、《规划建设要点》。5、《宜兴市东氿RBD金融商务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特别规定》。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实地勘察。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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