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南浔新城集团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湖州南浔新城集团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南浔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湖州南浔新城集团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S(采)2022-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湖州南浔新城集团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空气净化器采购

100台

27万元

四、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0日,上午08:30-下午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售价: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方面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zgsjzzx@163.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6点30分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请将以下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发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供应商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5、投标供应商信息表(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2年2月15日13: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南浔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湖州市南浔镇适园西路585号),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2月15日13:30时在湖州南浔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湖州市南浔镇适园西路585号)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派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代表应当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资料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到场投标人员为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发热病人接触史,且近期身体健康。

(2)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无星号(*)(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微信自主申领)。如行程码带星号(*)的,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否则不得到现场。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核验;

(5)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不得滞留。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湖州南浔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3、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南浔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净化器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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