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客车车轮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ZTSYJCGS2022-0011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客车车轮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ZTSYJCGS2022-0011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客车车轮采购公开招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2-0011-2)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客车车轮采购公开招标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6)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01月29日 15时00分43秒起至2022年02月11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止。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账户见本公告7.5),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鉴于我局处于电子招标试用阶段,为确保评标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同事准备1份正本纸质版文件,编制及密封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1。使用顺丰邮寄至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为避免泄露报价,纸质版投标文件内不做报价相关部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北京时间)2022年2月22日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携带CA证书按时出席线上开标仪式。(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技术咨询人: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王玉纯
联系电话:***-********
7.4项目经理:吴经理
电 话:***-******** 185*****526(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35@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1月29日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交货地点为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院内。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客车车轮 | KKD | 片 | 9000 | 5132.74 | 13 | 需具有KKD轮的CRCC认证书 |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中标方所交付之产品符合投标方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完整无损,标识清楚,提供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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