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采购公告

无锡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采购公告

无锡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信息时间: 2022/1/29 0:00:00阅读次数: 109 】【我要打印】【关闭】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无锡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WXCQZZ22002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5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6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采用公开方式征集2家投资方,2家投资方分别增资1000万元和500万元。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持有40%股权

新增投资方1持有40%股权

新增投资方2持有20%股权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征集到符合增资需求数量和资格条件的投资方;且投资方持股比例符合增资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不低于15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增资企业的业务经营、市场拓展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1、无锡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未编制财务报表,2019年、2020年未出具审计报告。

2、本次增资引入投资方数量2家,其中投资方1持股40%(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方),投资方2持股20%,意向投资方不能同时投资40%和20%。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无锡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88号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雄伟

成立日期

2017年4月6日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实收资本

(万元)

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

********MA1NPUPX7M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电动自行车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计量技术服务;认证咨询;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0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无锡绿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00

2



3



4



5



6



7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资产总额

-

-

100

负债总额

-

-

100.11

所有者权益

-

-

-0.11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

-0.11

净利润

-

-

-0.11

审计机构

-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 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从事新能源服务、科技型推广或物业管理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诺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新能源服务、科技型推广和应用相关行业的项目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具有小区新能源设备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资方1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1个满足上述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方不能同时投资40%和20%;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照拟投资金额的10%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委托持股行为,不接受基金、信托和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

3、增资后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原股东委派3人,持有40%股权、20%股权的新增投资方各享有1个董事会席位。

4、本次增资采用货币形式出资。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投资款一次性汇入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增资企业的相关备查文件。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递交举牌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

保证金

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

10%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意向投资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形成竞争性谈判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个工作日(2022年1月29日至 2022年3月30日)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如意向投资方唯一,经增资企业确认,确定该意向投资方为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2)如意向投资方不唯一,则经增资企业确认后,进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当产生超过拟征集数量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后,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经理

联系电话

****-********

传真

****-********



标签: 零碳 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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