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争创文明城市中心城区景观亮化、东城区景观亮化、西林吉镇道路照明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漠河市争创文明城市中心城区景观亮化、东城区景观亮化、西林吉镇道路照明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漠河市争创文明城市中心城区景观亮化、东城区景观亮化、西林吉镇道路照明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JL1300G2200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漠河市争创文明城市中心城区景观亮化、东城区景观亮化、西林吉镇道路照明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漠发改[2022]19号、漠发改[2022]20号、漠发改[2022]2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争创文明城市中心城区景观亮化、东城区景观亮化、西林吉镇道路照明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2.2建设地点:漠河市西林吉镇镇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加漠公路首段、加漠公路二段、漠北高速、北极路、潮林路、人民路、中华路、商贸街八处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国际会议中心建筑本体外立面及西山广场、铁塔、1#桥、2#桥新建亮化工程;

在一区南、东城路等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漠河高级中学、水韵天城别墅、体育中心、中国海关、防火指挥中心、公租房、拘留所、蓝莓展厅、消防队、苗圃小区、沿湖城小区等建筑本体外立面以及初心广场新建亮化工程;

该项目更换旧路灯(利用原有基础及线缆)125基,新建路灯501基;新建灯箱486套,安装原有灯箱53套;新建箱式变电站8座,每座变电站内安装变压器1台;新建庭院灯34基;新建附墙灯36套;新建路灯控制箱8套。

2.4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工程管理、监理、检测、工程造价、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工程检测:漠河市争创文明城市中心城区景观亮化、东城区景观亮化、西林吉镇道路照明工程质量检测 ;

2.6.4工程造价: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结算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全部咨询服务;

2.6.5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本项目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929,784.30元。(其中:工程管理费715,909.50元,工程监理费906,500.00元,工程造价咨询费269,300.00元,财务决算审计费38,074.80元。检测费:0元,检测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在工程款中扣除,费用金额不超过规定取费的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1项目管理资信等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检测资质: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

3.1.4财务决算审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至少一项咨询任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项目管理的单位。受“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投标登记条件影响,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黑龙江建设网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需一致)应代表联合体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的社保记录(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与专业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同时需提供其在本企业(或联合体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 个月(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的社保记录(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其中: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②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④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应当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其中对监理人员要求如下: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有关规定:总监 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3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监理工程师 3 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3人(可兼职),合计13人次,最低配备人员10人。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2年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根据《关于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使用省公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的通知》(黑建造价〔2018〕2号)文件规定,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一致)须于2022年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2年2月11日17时00分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登记并添加锁定拟派本项目的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黑龙江省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应已按照《关于做好外省建筑企业进入我省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黑建建〔2018〕10号)文件要求完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完成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登记并添加锁定人员]。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下载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及方式。

4.4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服务清单 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2年2月28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韩雪鹏

地 址:漠河市西林吉镇13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1单元11层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全过程咨询 景观亮化 道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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