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自治区]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黄河审发〔2022〕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金沙林场,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GZ2-22-01-042/G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包括隔堤、生态修复、灌溉等施工内容。
2.4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黄河石坝立交桥东侧,南至G20青银高速公路,北至S103省道,东至水洞沟景区。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隔堤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生态修复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标段:灌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18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按1号键;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大厅办事大厅,联系电话:153*****451,固定电话:****-*******。相关费用请自理。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3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金沙林场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东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
联系人:陈晨、冯瑞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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