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3、4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二次公告2014-07-09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二次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ZB-SCZB*******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1电袋除尘器是在原四电场除尘器的基础上进行。保留原电除尘第一电场和供电装置并对其进行维修,拆除原电除尘第二、三、四电场的阴、阳极系统。
2利用原电除尘器设计基础,各纵横跨距不发生变动。保留原钢支架、壳体、灰斗、进出口喇叭和第一电场。
3对原电除尘第一电场的阴阳极、振打装置进行检修,对部分变形或损坏的进行更换,保留原电除尘器整流变,对第一电场高、低压控制柜进行检修或更换,保证电除尘区可靠稳定高效的运行。
4拆除原第二、三、四电场阴阳极、振打系统和高压设备,将原电除尘第二、三、四电场改造为布袋除尘区。布袋除尘采用行喷吹技术。
5除尘器进口烟道加装予涂灰系统。
6对原电除尘器基础及支撑承载力进行校核,若不能满足改造要求,应采取补强措施,考虑壳体补强措施。
7原电除尘的第一电场为电除尘单元;布袋除尘单元布置在原电除尘器的第二、三、四电场的壳体内布置的。
8新增袋区PLC控制系统,具备温度、压力、差压检测、袋区温度保护控制、旁路阀连锁等自动控制功能。
9将第四电场原0.5 m3的仓泵更换为1.0m3的仓泵,更换所有仓泵出口至灰库输灰管道(衬瓷),并调整相应的逻辑、画面修改及现场热控设备的供货、施工。
10净气室出口烟道与原喇叭口贯通连接。检查原有壳体密封焊接、检查壳体构件焊接,并修复,对进口喇叭内部磨损构件更换或修复(如需要)。
11设置电袋之间均流装置,保证高效的除尘器性能。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总规模:3、4号机组为145MW机组。
3、本期规模: 3、4号机组为145MW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环保工程(大气)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认定的145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锅炉电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能力。
5应具有2台及以上电袋复合除尘器改造工程运行业绩,投运后经国家权威测试机构测试并出具正式测试报告证明烟尘排放浓度达到设计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高质量的产品。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10本工程毕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
2、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5日
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26@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邮箱********26@qq.com 中,邮件标题为“淄博电除尘3、4号电除尘--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092********
3、递交时间: 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5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淄博电除尘××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26@qq.com , 邮件标题“淄博3、4号电除尘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 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5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华电国际大楼10楼会议室(暂定)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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