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思练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YZLLB2022-G2-007-XCZT)招标公告
忻城县思练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YZLLB2022-G2-007-XCZT)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城县思练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给予忻城县思练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忻发改审批〔2021〕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城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建设单位自筹和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忻城县思练镇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忻城县思练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本次设计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0.5万m3/d,远期规模1.0万m3/d。预留远期扩建用地,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2876m,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AO 生化(MBBR)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中间水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加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进水在线监测间、出水在线监测间、机修间及仓库、综合楼、门卫室、臭气处理系统、围墙、挡土墙、绿化、厂区道路、自控系统工程等附属设施工程等。污水管网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4座,污水压力管2412米,重力管10464米。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9406.6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8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等内容的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可研、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含评审费)、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由潜在投标人的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墙壁显示屏上显示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30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02 10:00:00评标方式:公告招标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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