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
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
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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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0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9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指出3个方面、8项问题。对此,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周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整改责任。接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营商环境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因素。市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正当其时,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合力。制定《专项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保障举措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环评科、法规科、大气科等11个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动员全局上下发挥整改合力,保证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清单管理,建账对账销账。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项问题,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书记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清单,形成整改台账,抓好贯彻落实,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四)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坚持边巡边改,完善制度机制。在集中整改中,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分别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0月25日,局党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五)注重建章立制,强化规范管理。在巡察整改中,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建立专家库管理制度。对环评专家库管理进行规范,制定《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平顶山市生态环境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考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专家,坚决清理出库。11月12日,召开全市环评工作专题会议,对环评质量存在问题的论证专家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建立规范环评审批流程制度。以局党组会议纪要形式对环评审批全流程进行规范完善,加强监督、堵塞漏洞、提升效能。三是建立常态化“万人助万企”制度。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的通知》,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四是修订实施十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规范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项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把党组带头整改与推动系统整改结合起来,把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项目审批、服务及管理需进一步优化、改进、提升方面
1.关于“审批时限还有压缩空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副局长带领环评科先后到漯河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学习环评审批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组织环评科人员,学习环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升科室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三是畅通环评审批流程,在行政审批大厅或审批平台接到环评文件及申请受理文件时,2日内审查环评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主要内容是否满足受理条件;环评文件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察及专家技术评审会;技术评审会通过项目,及时协调总量替代核定工作;环评文件修改完善后,第一时间形成汇报材料由主管副局长审核,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环评项目审批。局长办公会通过的环评项目,1个工作日内发布拟审批公示。拟审批公示到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及时公告。目前,在我局承诺办理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报告表压缩至9个工作日之内。同时,对农副食品加工、设备制造、农业垦殖、普通仓库等26个行业予以环评豁免管理。
2.关于“环评审批效率需进一步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调度各县(市、区)分局2020年以来审批的的环评文件,查阅审批时限,组织人员以随机暗访形式调查项目审批满意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提升,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打造服务型机关。二是采取主动上门、主动对接、积极开展政策指导和技术帮扶等措施拓宽服务渠道,把环评管理方面的惠企政策用足、用好。对可以通过部门间共享数据、沟通协调的材料、资料,不要求企业提供,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是每月调度、汇总各县(市、区)分局审批项目清单,及时掌握审批动态,及时做好指导服务。四是加快环评文件修改完善督办力度,针对需修改完善的环评报告书(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完成审批程序。专家技术评审会议后15个自然日内建设单位会同环评单位修改完善环评报告;对无特殊情况,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超过1个月未按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环评报告书(表)的,写出情况说明报环评科备查;超过2个月的,退回环评报告书(表),终止审批程序,具备条件后重新受理审批。五是实施项目环评审批与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同步进行,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另外,在严格限制“两高”项目的前提下,对符合政策、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项目,环评科先行受理环评文件,综合科在环评批复公示前协调解决总量替代方案,签字确认来源合规后,环评科及时办理环评批复。2021年度截至12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33个。
3.关于“环评复核结果未向社会公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每半年对注册地在平顶山市域的环评机构进行动态跟踪统计,了解其人员结构、业务开展、学习培训、环评文件质量保障等情况,对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业人员、长期未参加业务培训、环评文件质量低下的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直至停止在平顶山市域开展业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及失信情况及时在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二是严肃查处环评从业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存在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的4家环评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审批)、18家环评公司(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审批)已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和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进行失信记分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4家环评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再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今后对环评复核结果一律依法公开,失信记分行为一律上传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让违规或环评质量差的环评公司和编制人员受到应有惩戒,切实加大处罚的警示教育效果。
4.关于“对项目需进一步加强监管,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分局的监督管理,提升分局环评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每年开展专项培训2次以上。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分局履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属地负责制职责,所审批的环评项目每月上报至环评科,环评科汇总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分局的业务指导,环评科每季度安排1次专项调研检查工作,实现对所有分局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四是针对石龙区晶源工贸公司铝灰铝渣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存在的问题,10月12日,石龙区分局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检讨,并实施问责,向市局上报了《关于平顶山市晶源工贸有限公司环评报告降级问题的整改报告》,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关于汝丰焦化问题。(1)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责令汝丰焦化立即停止施工,要求汝州市切实加强管理,并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已对企业未批先建、违法占用土地问题立案查处到位。(2)环评手续正在积极推进,9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环评处、综合处、大气处、省执法监督局、第五督察办等处室现场调研汝丰焦化项目。目前,环评资料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预审。(3)关于“违法占地”问题查处情况,目前已立案查处到位,责令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六是关于汝州市车沟铝土矿问题。针对越界开采问题汝州市地矿局共立案查处2次,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立案查处到位。查处问题的同时,要求企业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目前正在加快开展矿区平整、植树、坡面绿化等工作,对破坏面拉出台阶进行附土,采取撒草籽,播撒小麦等进行绿化,矿区治理初见成效。七是关于郏县鑫易达矿山问题。针对越界开采违法违规问题,郏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到位,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郏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郏县大众建材等8座露天矿山实施关闭的通知》,决定关闭河南鑫易达矿业有限公司鲁医河石料厂,同时要求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截止11月30日,设计治理的10个平台已完成8个,完成总工程量的75%,总治理面积142亩,已完成90余亩,其中新栽种侧柏树苗9000余棵,植绿面积70余亩。八是针对上述案件举一反三,以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结合省厅下发图斑,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对非法开采、违法采矿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市级初查图斑147个,自然资源局及时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清理非法开采、违法采矿遗留问题。同时与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多次沟通,在国庆节前移交线索7条;上报省挂牌督办案件1起;提请破坏价值鉴定案件线索6条。重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将矿山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作为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二)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5.关于“双随机、一公开两库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录库建设,将全市重点监管企业、特殊监管企业、一般监管企业全部纳入企业库,确保“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强化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目前,所有在编在岗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已全部纳入名录库。完善两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修改入库信息。二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监管管理需要,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三是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1年四季度市本级共抽查企业224家。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印发了《平顶山市工业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工业生产企业10家。荣获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6.关于“生态环境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工作开展。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既注重抓业务工作的完成,又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通过抓班子、带队伍,营造良好风气,全系统执法队伍的精神面貌得到大幅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和宝丰分局分别荣获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市级、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荣获全市“两优一先”党组织荣誉称号。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三是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印发市级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简报18期,全市大练兵工作省级以上媒体宣传46条。先后组织支队及各县(市、区)执法人员参加了新裁量基准、PID、热线式微风仪、FID等相关培训6次,各类视频培训会议12次。组织全市292人执法人员参加网络知识竞赛。组织支队全体持证人员参加法制教育网线上培训。荣获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演讲比赛第一名。四是积极准备全省环境执法人员大比武。组织40名余执法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队列会操训练;开展了无人机操作使用、VOCs监测设备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和实战训练。五是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出台细化措施7件,细化日常监督执法措施,优化监督执法模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健康生产。目前平顶山市共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160家,其中非重点排污单位正面清单企业152家,疫情防控正面清单企业8家。有效控制了外出检查频次,减少了企业负担。在开展正面清单工作的同时,对非清单内企业也进行指导帮扶。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7.关于“非现场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带班和雪城公司驻场运维人员值班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在线监控工作。每天确定一名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带班,雪城公司驻场运维人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带班人员汇报,带班人员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向监控中心负责人汇报。带班人员不定期查看驻场运维人员工作情况,利用“污染源移动查询”手机APP,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县(市、区)进行处置。二是严格法定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值班工作,中心负责人带班。三是对雪城公司驻场运维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值班期间饮酒、看网络小说等与工作无关行为。四是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值班人员的衔接,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五是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属地企业在线监控的管理和应用,积极推行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六是率先在全省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建立覆盖全域的“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相关做法被省委改革办转发并在全省推广。
(三)引导企业环境治理、绿色提标的效果不够明显方面
8.关于“宣传引导企业绩效分级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出台方案,细化分工,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收到活动办转交问题10件,1件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已办结销号9件,办结率100%。二是积极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多次组织召开企业服务日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积极努力协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发展过程中涉及审批、政策、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和难点,帮助企业制订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向全市214家重点排污企业征求生态环境监管帮扶需求,共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主要问题17件,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三是指导帮扶企业规范管理。向全市所有排污企业下发《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和《关于落实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的公开信》,指导企业认真学习《指南》内容,用于企业日常管理,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将上级各类政策文件上传至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供企业技术人员查询使用。利用环保举报热线平台和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向当事人进行普法讲解,根据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完成线上收集、办理、反馈、评价工作闭环。全面帮助企业提升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理念,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五是指导企业参与国家碳交易,全市共有7家发电企业进入国家碳交易市场。鲁阳电厂成为我市首家成功交易的“卖碳翁”,共卖出19万吨碳配额,获利980万元。对接市烟草公司,协调环保部、环保厅上级业务部门,2022年度烟叶电替煤改造项目已经成功入库,可争取中央资金4379万元。六是全力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绩效分级,组织辖区内绩效分级申报A、B、C级企业参加行业绩效分级技术培训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积极帮助企业提交省厅接收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目前,根据省厅反馈,今年新增B级企业5家(总数达到14家),新增绩效引领企业5家(总数达到8家),新增地方A级企业8家,新增地方B级企业37家。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先进地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为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环保力量。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四城四区”建设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局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过程。
二是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断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深化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作为治本之策,用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成效,紧盯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等重点环节,排查监管漏洞和制度缺失,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四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和企业服务日活动,以“无事不扰、有事不推”“说到做到、服务周到”为原则和目标,出新招、用实招、想高招,全力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用群众满意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5—*******
邮政地址:平顶山新城区公正路市生态环境局1503办公室
电子邮箱:pdshbj03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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