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嵊泗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的要求,继续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求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任务,逐步使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本局累计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97余篇(次),其中,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358条,包括主动公开信息34份,通知公告5份,财政审计及预决算信息5份,环境保护15份,环境空气质量日报299份;其中县城市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7条,目前网站因故关闭;其中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2条,目前网站因故关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坚持及时回复,内容真实,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无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新媒体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细化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重点公开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切实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领域各项工作公开。三是加大新媒体工作力度,组建小编群,设立公众号,依托新媒体继续丰富公开形式,增加信息发布频次,注重互动交流,提高信息传播效果。
嵊泗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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