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亮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雪亮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天长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全过程审计服务

(代征集文件)

征集单位:天长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2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工程概况:

1.征集单位:天长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天长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

3.项目规模:天长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施工合同金额约1.09亿元,上述项目最终以送审金额为准。

4.服务范围:

(1)受采购人委托,对天长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前概(预)算审计、待签合同审计、结算审计和绩效效益审计等工作。对项目从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竣工验收结(决)算为止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重点对项目概(预)算的科学合理性、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性、待签合同的合法合规性、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有效性、标准和流程合规性等进行审计。

(2)根据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的要求,配合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并根据审计、评审(核查)意见和建议,调整工程决(结)审计结果。

(3)工程决(结)审计完成后,须协助采购人完成竣工结算备案。

5.服务周期:

①审计工作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指令后当天到达指定的现场;

②自真实完整的资料接收之日起,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原则上标前概(预)算文件审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审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审计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3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③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完成决(结)审计并出具决(结)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6.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出具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同时符合采购人要求。

8、联系方式:

(1)征集人名称:天长市公安局

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与同心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永华

联系方式:139*****661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B栋3楼

联系人:浦晓娟联系电话:136*****336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6)投标人能够承诺并遵守征集文件的全部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信誉,具有过硬的能力,严禁转借造价师证书挂靠投标或中标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允许参加征集单位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必须为总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不予以接受。

3.响应文件的构成:

3.1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加盖鲜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评标办法资信评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和交易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2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函(加盖鲜章);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3资格审查资料:上述第3.1款(资信证明资料)所要求的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4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必须由投标人手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不响应征集文件要求,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5为防控新冠肺炎,到场人员须做好疫情防护措施,进入开标现场查验“健康码”、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审查符合要求方可进场谈判。

4.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可分别单独装订,也可合并装订。

4.2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征集项目名称;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是发生以下情况者采购人将该投标单位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允许参加征集单位招投标活动。

1)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2)中标人不按征集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的;

6、履约担保:无需提交。

四、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先由专家评委推荐中标候选人1-2名,采购人再组建磋商(谈判)小组确定1名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构成: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审专家3人。

3、磋商(谈判)小组由天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督查大队、专家评委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决定1名中标人。

4.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进行评审,评审标准按下列内容执行:

①投标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响应文件格式必须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

③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周期和质量必须符合征集文件规定;

④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⑤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符合要求;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要求

2.1本项目最高限价28万元。

2.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2本项目投标报价固定总价,后期不作任何调整。

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征集范围中的所有阶段的服务费用(含配套服务)、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1若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排名优先;如果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五、定标

1.中标结果三天公示无疑义后确定为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七日内,必须按征集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六、结算审计服务费结算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审计成果提交审计定案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A.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时,待出具(审计、评审或复审)结论后按下列比例进行付款:

综合误差率

总服务费用支付比例

综合误差率≤3%

100%

3%<综合误差率≤4%

90%

4%<综合误差率≤6%

80%

6%<综合误差率≤8%

70%

综合误差率>8%

50%

备注:综合误差金额=(︱核减额复审调整数︱+︱核增额复审调整数︱)/复审审定额×100%。(误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B.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未在相应期限内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或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则在相应期限届满后一次性支付余款。注:相应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C.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发现综合误差率超过8%,复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七、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征集文件发布时间

2022年2月3日

2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2月3日—2022年2月9日15时00,潜在投标者登录天长市政府信息网-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tianchang.gov.cn/public/column/********7?type=4&action=list&nav=3栏中自行下载。

3

答疑澄清

1、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疑问,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递交到采购人处或代理公司。

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征集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如有答疑、澄清、修改将于开标前2日网站发布。

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征集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5

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征集代理机构: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3)由采购人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以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确认;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信、商务进行评审。

(5)宣读评审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6)由磋商(谈判)小组进行单独磋商(谈判),决定最终中标人;

(7)宣布定标结果。

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收件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2月9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9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天长市公安局行政楼七楼(警务保障室)会议室

7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2月9日15时00分

地点:天长市公安局行政楼七楼(警务保障室)会议室

8

投标人到场情况

及评标方案

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如果投标人少于三人,采购人仍按程序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说明的评标方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1-2名)。

2、如果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由磋商小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人。

3. 如果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由谈判小组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

4.磋商(谈判)小组由天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督查大队、专家评委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

9

评审费用

本次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不提供发票和收据,只提供工资单)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

第二章评分标准

7.详细评审即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1资信评审细则(90分)


序号

分项

功能说明及评分标准

分值

1

体系认证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评价AAA等级得2分,AA等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官网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投标人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分

2

业绩报告

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委托审计的审核报告,送审预算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

1)项目核心为信息系统定制软件开发类、信息系统货物采购类或信息系统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审计业绩;

2)要求同一个信息化项目分别审核过预算(或采购前)文件、待签合同(或合同签订前)和结算(或决算前)文件,提供审核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审核结果确认表(或定案表或审计意见确认表)。

同时满足以上序号1和序号2的要求,有1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4分。

注:需同时提供合同及报告复印件,若为框架合同,允许一个合同对应多个项目业绩。

4分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4分,同时具备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得4分,同时具有保密培训证书的(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颁发)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加满为止。

注: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10分

4

项目组人员配备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组人员中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的,10人得1分,每超过1人加1分,满分3分。

2)项目组人员中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证书,有1人得2分,满分16分;

3)项目组人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高级)证书的,有1人得4分,满分8分;

4)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CISA)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

5)项目组人员中具有中价协评定的资深会员证书的有1人得2分,满分2分;

6)项目组人员中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的有1人得1分,满分2分;

7)项目组人员中具有保密培训证书的(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颁发)的有1人得2分,满分8分;

注:(1)提供注册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3)以上7项同一个人不重复积分,以获得较高得分计算;

43分

5

审计工作内容

按照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具体的审计工作内容由评委酌情评分:

1)内容全面深入,详尽准确,思路科学合理的,得5-4分;

2)内容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3-2分;

3)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5分

6

审计服务方案

根据信息化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审计服务方案:对方案内容的针对性、专业性、完整性、工作方法的科学性等,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情况进行打分,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5分

7

审核程序

根据审核程序的完善性、严谨性、合理性、清晰度等,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情况进行打分,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5分

8

三级复核

根据三级复核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等,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情况进行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3分

9

项目完成期限

按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对委托项目完成期限的承诺。由评审专家酌情评分,服务承诺完善、响应度高的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承诺不得分。

4分

10

培训方案

针对信息化造价咨询项目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根据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等,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情况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不得分。

2分

11

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等,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情况进行打分,优得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4分

7.2商务标评审细则(10分)


商务分

10分

采购人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4%;

(2)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合体2%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8%;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按(1)款执行;

(3)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4%。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件,若上述企业成交,成交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核准后方可认定。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资信、商务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以专家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标、商务标最终得分,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3 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资信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部分为小型、微型企业,部分为大中型企业,则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金额占投标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投标总金额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金额占投标总金额30%以下的视为大中型企业。若投标单位及所代理的制造商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评标委员会按资信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相同时,以资信得分高的优先;资信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以视频监控、高清卡口、智能交通等为依托,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支撑的立体化、全方位智能化防控体系,将天长市内的各类视频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标准化建设、一体化运行、智能化分析、区域化联动。包括前端采集防控系统建设、共享平台建设、云存储系统建设、多维感知大数据实战平台建设、立体防控系统、小区智能化改造、网络与安全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系统建设、监控中心建设等。施工总投资约1.092亿;

二、采购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

1.项目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文件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准备文件中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审核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报价是否合理合规。审核造价作为招标控制价。

2.项目待签合同审计。采购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审核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调整及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特别是要对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建单位项目的待签合同价款和商务条款审核。

3.项目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评价,重点审核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实际工程量或人工工时量是否计算准确、计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4.与上述审计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审计服务。主要包括对项目财务收支决算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提供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技术咨询、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等内容。

5.在上述审计基础上,提出管理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以下审计成果文件:预算审计报告;招标文件审计报告;待签合同审计报告;结算审计报告;项目建设管理建议书。

提交审计成果文件时出具送审资料审核表和完成审计报告工作底稿。同时出具审核的项目情况汇总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请文件/批复文件时间及文件名称、项目预算金额、预算审核时间(含审减率、审核使用时间、审核单位名称)、财政批复金额、预算审核后金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方式、招标控制价、开标时间、中标公告时间、中标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价、变更时间、验收时间及报告、结算时间、结算价、进度款支付情况、维保时间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6.有关项目建成使用后的效益情况审核;

7.根据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的要求,配合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并根据审计、评审(核查)意见和建议,调整工程决(结)审计结果。

8、工程决(结)审计完成后,须协助采购人完成竣工结算备案。

9.其他应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

二、具体要求

1.项目审计程序要求

(1)投标供应商接到审核资料后,开展审计工作前,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审计工作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针对招标(采购)前、待签合同和项目结算三个关键节点,分别制定项目审计(控制)目标、审计方式、质量控制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保密措施;

②针对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反应机制(包括反应路径和反应时间等)和解决方案;

③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如何合理分配时间、人员等资源,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审计任务。

(2)开展审计过程中,应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①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审计进度及阶段性汇总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②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审计资料的交接和签收工作,需要核对的事项,应按采购人要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并做好相应的核对记录和工作底稿;

③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由本项目项目经理、中标供应商单位技术负责人、中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并签字确认,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④审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预算审计报告、待签合同审计报告和结算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建议书至少每月提交一次,如有重大问题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

⑤中标供应商在审计服务全部结束后,应提交审计成果文件纸质文本一式5份,并附相应电子文档。同时将审计工作底稿等全部工作记录和文件资料,交采购人存档。

(3)项目完成时间:

①审计工作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指令后当天到达指定的现场;

②自真实完整的资料接收之日起,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原则上标前概(预)算文件审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审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审计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3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③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完成决(结)审计并出具决(结)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2.中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组审计人员要求

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拟派本项目的审计人员名单,审计人员名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由于不可控原因需中途撤换,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替换人员的资质条件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进场服务前中标供应商提交拟派审计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职务、文化程度、专业、从业年限、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证书编号、近三年项目经验等内容)。

中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审计人员要求:(除投标资格条件及评分细则中要求的材料外,以下人员证明材料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进场服务前,采购人有权查验以下人员证书等材料,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中标供应商须提交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或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供应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必须提供与采购人服务需求、项目分类相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主审审核经历。

②审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具备与采购人服务需求、项目分类相类似的政府采购信息化项目审核经历的人员不少于2名。至少包括造价员、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各不少于1名。须提交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原件备查,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供应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三、服务要求

1.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

3.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5.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供应商对其拟派本项目审计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涉密培训人员证书。

6.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不得留存。

7.中标供应商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名义执行业务;

(3)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5)不得接受天长市公安局局机关本级其他局属部门、下属单位的审计委托,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

8.中标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9.中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0.中标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全周期同施工工期。

2.服务地点:安徽省天长市。

3.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审计成果提交审计定案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A.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时,待出具(审计、评审或复审)结论后按下列比例进行付款:

综合误差率

总服务费用支付比例

综合误差率≤3%

100%

3%<综合误差率≤4%

90%

4%<综合误差率≤6%

80%

6%<综合误差率≤8%

70%

综合误差率>8%

50%

备注:综合误差金额=(︱核减额复审调整数︱+︱核增额复审调整数︱)/复审审定额×100%。(误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B.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未在相应期限内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或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则在相应期限届满后一次性支付余款。注:相应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C.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发现综合误差率超过8%,复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承接项目分包、转包。

2.中标供应商接到任务通知后,应主动与委托方对接,及时认真地分析阅读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的相关文件资料,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有关审计资料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扣减相应的咨询服务费。

3.中标供应商对取得审计资料,不得遗失、篡改、编造审计资料。

4.工作质量:①审计报告内容准确、完整、规范;②审计档案资料齐全(委托任务单、工程量计算底稿、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等);③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造价审核成果。

5.参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资格,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安厅相关管理规定、标准开展审计工作。

6.服务态度:

①及时现场踏勘,按时参加委托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各项工程例会;

②检查取证事实充分、参与市场询价;

③对在审项目存在问题或对投资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7.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所出具的报告全面负责,委托方对中标供应商的审计结论实行抽查复审制度。

8.廉政自律:①自觉遵守审计纪律,构建内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②审价机构参审人员因近亲属关系,间接利益关系或其他问题,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提出申请予以回避;③中标供应商及审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审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参加不利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一切活动,违规者一经查实,取消审计业务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承诺完成预算造价审核或技术咨询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拒付已审核项目服务费用;服务期每拖延1天,须向采购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0000元,超过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完成(经采购人同意延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在服务期内,出现受托方对项目的审核结果发生偏差(8%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含第三方结算复审鉴定费)由受托方承担。

(三)若中标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曾就拟委托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设计、概预算编审、招标代理、监理等)且委托方非采购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情形,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审核机构或审核人员,并应就委托项目或事项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回避。

(四)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本项目服务合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天长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
采购合同

委托方: 天长市公安局

受托方:

委托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受托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长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

(二)服务内容:

1.项目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文件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准备文件中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审核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报价是否合理合规。审核造价作为招标控制价。

2.项目待签合同审计。采购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受托方的响应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审核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调整及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特别是要对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建单位项目的待签合同价款和商务条款审核。

3.项目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评价,重点审核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实际工程量或人工工时量是否计算准确、计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4.与上述审计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审计服务。主要包括对项目财务收支决算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委托方的工作需要提供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技术咨询、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等内容。

5.在上述审计基础上,提出管理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以下审计成果文件:预算审计报告;招标文件审计报告;待签合同审计报告;结算审计报告;项目建设管理建议书。

提交审计成果文件时出具送审资料审核表和完成审计报告工作底稿。同时出具审核的项目情况汇总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请文件/批复文件时间及文件名称、项目预算金额、预算审核时间(含审减率、审核使用时间、审核单位名称)、财政批复金额、预算审核后金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方式、招标控制价、开标时间、中标公告时间、中标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价、变更时间、验收时间及报告、结算时间、结算价、进度款支付情况、维保时间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6.有关项目建成使用后的效益情况审核;

7.根据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的要求,配合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并根据审计、评审(核查)意见和建议,调整工程决(结)审计结果。

8、工程决(结)审计完成后,须协助委托方完成竣工结算备案。

9.其他应委托方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交易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二)交易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三)中标结果公告;

(四)受托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五)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合同金额

项目总服务费 万元;

四、具体要求

1.项目审计程序要求

(1)受托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开展审计工作前,受托方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委托方提交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实施。审计工作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针对招标(采购)前、待签合同和项目结算三个关键节点,分别制定项目审计(控制)目标、审计方式、质量控制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保密措施;

②针对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反应机制(包括反应路径和反应时间等)和解决方案;

③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如何合理分配时间、人员等资源,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审计任务。

(2)开展审计过程中,应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①受托方应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审计进度及阶段性汇总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汇报;

②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审计资料的交接和签收工作,需要核对的事项,应按委托方要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并做好相应的核对记录和工作底稿;

③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由本项目项目经理、受托方单位技术负责人、受托方单位负责人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并签字确认,方可拟制审计报告。

④审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预算审计报告、待签合同审计报告和结算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应按照委托方要求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建议书至少月度提交一次,如有重大问题应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交

⑤受托方在审计服务全部结束后,应提交审计成果文件纸质文本一式5份,并附相应电子文档。同时将审计工作底稿等全部工作记录和文件资料,交委托方存档。

(3)项目完成时间:

①审计工作人员应在接到委托方服务需求指令后当天到达指定的现场;

②自真实完整的资料接收之日起,受托方应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原则上标前概(预)算审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审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审计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3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委托方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受托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③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完成决(结)审计并出具决(结)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委托方为止。

2.受托方拟派本项目组审计人员要求

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拟派本项目的审计人员名单,审计人员名单经委托方审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由于不可控原因需中途撤换,须经委托方同意认可,替换人员的资质条件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进场服务前受托方提交拟派审计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职务、文化程度、专业、从业年限、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证书编号、近三年项目经验等内容)。

受托方拟派本项目审计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姓名:职称: 职业资格证

②审计人员 名,名单如下(附表)。

五、服务要求

1.依据委托方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保证委托方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3.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受托方必须与委托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对委托方、施工单位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受托方对其拟派本项目审计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受托方应提供涉密培训人员证书。

6.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委托方,受托方受托方不得留存。

7.受托方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受托方名义执行业务;

(3)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5)不得接受天长市市公安局局机关本级其他局属部门、下属单位的审计委托,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

8.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9.受托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0.受托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1.受托方不得将承接项目分包、转包。

12.受托方接到任务通知后,应主动与委托方对接,及时认真地分析阅读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的相关文件资料,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有关审计资料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扣减相应的咨询服务费。

13.受托方对取得审计资料,不得遗失、篡改、编造审计资料。

14.工作质量:①审计报告内容准确、完整、规范;②审计档案资料齐全(委托任务单、工程量计算底稿、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等);③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造价审核成果。

15.参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资格,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安厅相关管理规定、标准开展审计工作。

16.服务态度:

①及时现场踏勘,按时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各项工程例会;

②检查取证事实充分、参与市场询价;

③对在审项目存在问题或对投资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7.受托方应对其所出具的报告全面负责,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审计结论实行抽查复审制度。

18.廉政自律:①自觉遵守审计纪律,构建内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②审价机构参审人员因近亲属关系,间接利益关系或其他问题,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提出申请予以回避;③受托方及审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审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参加不利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一切活动,违规者一经查实,取消审计业务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六、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全周期同施工工期。

2.服务地点:安徽省天长市。

七、质量标准

受托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受托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八、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审计成果提交审计定案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A.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时,待出具(审计、评审或复审)结论后按下列比例进行付款:

综合误差率

总服务费用支付比例

综合误差率≤3%

100%

3%<综合误差率≤4%

90%

4%<综合误差率≤6%

80%

6%<综合误差率≤8%

70%

综合误差率>8%

50%

备注:综合误差金额=(︱核减额复审调整数︱+︱核增额复审调整数︱)/复审审定额×100%。(误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B.审计、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未在相应期限内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核查),或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则在相应期限届满后一次性支付余款。注:相应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C.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发现综合误差率超过8%,复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受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承诺完成预算造价审核或技术咨询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拒付已审核项目服务费用;服务期每拖延1天,须向委托方支付500 元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0000元,超过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完成(经委托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二)出现受托方对项目的审核结果发生偏差(8%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含第三方结算复审鉴定费)由受托方承担。

(三)若受托方及其项目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曾就拟委托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设计、概预算编审、招标代理、监理等)且委托方非采购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情形,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审核机构或审核人员,并应就委托项目或事项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回避,否则视为违约。

(四)受托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受托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委托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受托方必须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受托方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受托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受托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受托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受托方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受托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受托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委托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服务履约完毕后,委托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十)委托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天长市市公安局签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其他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②)项方式处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上申请仲裁。

②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五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评标办法资信评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和交易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拟派的主审人员、复核人员、校核人员

序号

姓名

资格

备注(注明:主审/复核/校核)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二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二:商务标目录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函(加盖鲜章);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投标函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的征集。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的服务,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 ,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5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郑重声明,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

日期:

标签: 审计服务 雪亮工程 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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