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物流园---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EPC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物流园---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EPC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物流园---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EPC模式)(二次)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物流园---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EPC模式)(二次)建设单位为博乐金瀚森石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物流园---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EPC模式)(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物流园---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EPC模式)(二次)。

2.1.1建设地点:新疆博州博乐市

2.1.2建设规模:园区建设约13.32万平方米行政、金融、数据信息、商务办公用房、水电暖等配套设施。

2.1.3 总投资额:50000万元,(最高限价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项目编号:XJHCZYGKZB2022-005

2.2招标范围:园区建设约13.32万平方米行政、金融、数据信息、商务办公用房、水电暖等配套设施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等内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图纸审查、设备采购及施工所有期间的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除外。

(4)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鉴定(加盖社保公章)的近6个月个人社保证明。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联合体各方)

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勘察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具有3年以上(含3年)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鉴定(加盖社保公章)的近6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网上打印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如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单位。(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9、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2月7日10时00分至2022年2月11日1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七号公馆A座801室付费购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2月28 日11时00分。

5.2递交方法:请于2022年2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七号公馆A座801室。

5.3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七号公馆A座801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博乐金瀚森石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五台路龙文水岸华苑小区5号楼12号门面房。

联 系 人:谢杨电话:187*****313

采购代理: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七号公馆A座8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萌丽;

联系电话:156*****275****-*******

采 购 人:博乐金瀚森石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7日



标签: 物流园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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