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经开区储备土地看管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度经开区储备土地看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经开区储备土地看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经开区储备土地看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PMGP-TEDA-2022-0101

项目名称:2022年度经开区储备土地看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土地须出让情况,截止日期为土地出让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11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30日到 2022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2)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2022年01月30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附件:
,天津市,新疆,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看管 储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