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一号酒店电梯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滨海一号酒店电梯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一号酒店电梯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海一号酒店总占地面积17359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270.46平方米,酒店内共有电梯13台需要进行维保工作,维保服务期计划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招标投资额约为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一号酒店电梯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滨海一号酒店电梯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资料;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含电梯维修或修理)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修理或维修),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2年2月1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地产公司资产运营部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生态城汉北路 7 号增 66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4日10时 00 分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与开标地址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由中标单位对滨海一号酒店内13台电梯进行维保工作,其中:800kg一台,1350kg七台,1600kg三台,额定速度为1m/s;两台餐梯统计:载重250kg,额定速度为0.4m/s。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7.2 服务期要求:维保服务期: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3 投标确认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3日
7.4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3日 16:00;
7.5 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须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通过现场或以邮件形式联系并致电招标单位联系人进行投标确认登记后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6特别提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地产公司设计合约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生态城汉北路 7 号增 66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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