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第三方检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度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第三方检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第三方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
项目名称:2022年度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第三方检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万元
最高限价:5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2年度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第三方检验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能力附表中包含不透光度/光吸收系数 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提供计量认证资质及能力附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注:供应商须将获取采购文件要求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拟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及获取采购文件缴费帐单截图(含订单号)发至电子邮箱:********53@qq.com,报名联系电话:138*****917,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文件费缴纳账户(支付宝):********53@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5点00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2月21日15点00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6.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1.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环境执法局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0号
联系方式:万忠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方式:张工 ***-********-****、***-********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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