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招标公告

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招标公告

仁化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发布机构: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编号: RH2014FG004 采购品目: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



仁化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拟对仁化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2014FG004)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采购前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由于仁化县是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县,根据项目的实施目的和要求,为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示范的建设,使农业机械化推广示范达到预期效果,需要采购一批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等机械设备。根据我县运用花生联合收获机的实际情况,其它品牌的收获机不太适应我县的土壤和耕作条件,适用性能较差的原因,韶关市常丰拖拉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飞鹰牌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是结合我县的土壤及耕作的实际情况而改良生产的机械,更适宜我县种植的要求。为使我县示范基地和示范户种植的花生达到高产、优质、安全的效果。现申请指定单一来源采购,拟指定韶关市常丰拖拉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飞鹰牌花生联合收获机和花生播种机为唯一采购品牌。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技术参数:


1、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品牌

预算金额(元)

技术参数

1

花生联合收获机

FY-4HL-2

1

飞鹰牌

218000

详见内容

2

花生播种机

FY-2BHJ-2

2

飞鹰牌

36000

合计

250000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报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


自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五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16:30(北京时间),


登记地点:(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仁化县财政局办公楼12楼


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核对);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总经销商的授权书;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仁化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137*****274


2、采购代理机构: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仁化县财政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仁化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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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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