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畜禽产品)询价公告
武义县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畜禽产品)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武义县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武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畜禽产品)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计划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100 | 批 | 详见附件 | 9.00 | 含样 品费等 |
说明 | 1. 服务期限:2022年02月20日-2023年02月19日; 2. 检测费结算:以实际检测批次为准。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证书;
(4)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非联合体。
六、询价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4日17时30分
地址:武义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管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潘祖华
联系电话:****-******** 139*****290
地址:武义县武阳西路122号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技术资格文件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1报价文件
(1)询价响应函
(2)询价响应报价一览表
(3)报价分析表
1.2商务技术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需要特别声明“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有效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供应商情况介绍;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询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相关内容;
(7)询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1.3询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货币为人民币。
1.4询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5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报价要求
2.1 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含实施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加班费、培训费、通讯设备、服装费、交通费、低值易耗品、工具及相关设备费、临时性杂项服务费、检验检测报告(每批次样品的书面报告2份,或书面报告1份+PDF电子稿报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税费、合理利润等各项全部费用。上述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必须包含在报价中,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供应商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2.2 询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询价总价中。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封装袋中,并在封装袋(箱)上标明“商务报价文件”、“商务技术资格文件”等字样,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及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外层封皮上应写明:
采购人名称:
采购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提交经单位盖章的“商务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商务技术资格文件”1份,或将其若制作成PDF格式文档传给武义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2@qq.com )。
十、确认承检单位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对参与报价的单位经综合评判,确认承检单位。
附件:
畜禽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样品 种类 |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猪尿 | 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齐帕特罗、氯丙那林、特布他林、西马特罗、西布特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班布特罗) | 动物尿液中11种β-受体激动剂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63号公告-3-2008) |
猪肉 | 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
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 | 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23-2008) | |
泰乐菌素、林可霉素、替米考星 |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62-2006) | |
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312-2007) | |
四环素类(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1317-2007) | |
猪肝 | 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
硝基呋喃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 | 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1号公告-4-2006) | |
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 | 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23-2008 | |
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312-2007) | |
羊肉 | 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
牛肉 | 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
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 | 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23-2008) | |
禽肉 禽蛋 | 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沙拉沙星、氧氟沙星、达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366-2006)(禽肉)、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312-2007(禽蛋) |
金刚烷胺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60.5-2019) | |
四环素类(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1317-2007) | |
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 |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T 22338-2008)、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1865-2016) | |
生鲜乳 | β-内酰胺类(阿莫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苯唑西林、青霉素G、头孢喹肟、头孢氨苄、双氯西林、乙氧萘胺青霉素) | 农医发[2017]1 号 附录5、SN/T 2050-2008 等 |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氧氟沙星、达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GB/T 21312-2007 | |
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 | 农业部1025 号公告-23-2008 | |
氯霉素 | GB 29688-2013 | |
蜂产品 | 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丹氟沙星、恩诺沙星、氟甲喹、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双氟沙星) | GB/T 23412-2009 |
氯霉素 | GB/T 18932.19-2003 | |
蜂产品 | 硝基咪唑类(异丙硝唑及代谢物、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哒唑) | GB/T 23410-2009 |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和多西环素) | GB/T 18932.23-2003 | |
磺胺类(磺胺甲氧嘧啶、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吡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甲噻二唑、磺胺甲氧哒嗪、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磺胺嘧啶、磺胺噻唑) | GB/T 18932.17-2003 | |
甲氧苄啶 | GB/T 22943-2008 | |
林可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 | GB/T 22941-2008 | |
链霉素 | SN/T 1925-2007 | |
氟胺氰菊酯 | 农业部781 号公告-9-2006 | |
氟氯苯氰菊酯 | 农业部781 号公告-7-2006 | |
铅 | GB 5009.12-2017(第二法) |
备注: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1)2022年省级畜禽产品例行风险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若有调整,则本项目的蔬菜水果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均作相应调整;
(2)2022年省级生鲜乳、蜂产品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若有调整,则本项目的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均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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