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京杭大道东延工程的招标公告
[0]京杭大道东延工程的招标公告
[0]京杭大道东延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 | ||||||||||||||||||||||||||||||||||||||||||||||||||||||||||||||||||||||||||||||||||||||||||||||||||||||||||||||||||||||||||||||||||||||||||||||||
标段编号 | E****************002001 | 标段名称 |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JHDDDY-SG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2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3月1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 JHDDDY-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宿豫发改【2021】20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宿豫区交通局以豫交施复【202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起于现状京杭大道与晓仰线交叉口,顺接现状京杭大道线形向东南布线,终于在建268省道,全长约1.57km,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工程投资约2964万元; 2.2 招标内容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JHDDDY-SG标段,招标内容为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C级)及以上; b. 投标人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 系统) ”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 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 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 ;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中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 邮 编: 223800 联系人:王泽民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 19 号兴邦商厦 11 楼 邮政编码: 223800 联系人:黄金龙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08日09:00至2022年03月01日09:3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03月01日09时30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02月07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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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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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 JHDDDY-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宿豫发改【2021】20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宿豫区交通局以豫交施复【202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起于现状京杭大道与晓仰线交叉口,顺接现状京杭大道线形向东南布线,终于在建268省道,全长约1.57km,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工程投资约2964万元; 2.2 招标内容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JHDDDY-SG标段,招标内容为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C级)及以上; b. 投标人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 系统) ”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 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 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 ;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中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 邮 编: 223800 联系人:王泽民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 19 号兴邦商厦 11 楼 邮政编码: 223800 联系人:黄金龙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08日09:00至2022年03月01日09:3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03月01日09时30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02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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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 | ||
标段编号 | E****************002001 | 标段名称 |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JHDDDY-SG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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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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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 JHDDDY-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宿豫发改【2021】20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宿豫区交通局以豫交施复【202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起于现状京杭大道与晓仰线交叉口,顺接现状京杭大道线形向东南布线,终于在建268省道,全长约1.57km,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工程投资约2964万元; 2.2 招标内容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JHDDDY-SG标段,招标内容为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C级)及以上; b. 投标人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 系统) ”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 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 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 ;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中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 邮 编: 223800 联系人:王泽民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 19 号兴邦商厦 11 楼 邮政编码: 223800 联系人:黄金龙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08日09:00至2022年03月01日09:3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03月01日09时30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02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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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 JHDDDY-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宿豫发改【2021】20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宿豫区交通局以豫交施复【202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起于现状京杭大道与晓仰线交叉口,顺接现状京杭大道线形向东南布线,终于在建268省道,全长约1.57km,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工程投资约2964万元; 2.2 招标内容 京杭大道东延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JHDDDY-SG标段,招标内容为京杭大道东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C级)及以上; b. 投标人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 系统) ”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 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 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 ;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中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 邮 编: 223800 联系人:王泽民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 19 号兴邦商厦 11 楼 邮政编码: 223800 联系人:黄金龙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08日09:00至2022年03月01日09:3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03月01日09时30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02月07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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