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柳河、安广、到保、大安、石头井子、拐脖店、靖宇、平安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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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TJL-ZB*******
1.招商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柳河、安广、到保、大安、石头井子、拐脖店、靖宇、平安停车区、双山、八屋、怀德、梅河共12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已获批准,出租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服务内容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
2.2 本次招商共划分为12个合同包,以每1对服务区的经营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 服务区名称 | 路段编号 | 出租项目 | 招商底价 (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柳河 | G1112 | 餐厅 | 95100 | 9500 |
2 | 安广 | G12 | 餐厅+超市 | 139800 | 13000 |
3 | 到保 | G12 | 餐厅+超市 | 105600 | 10000 |
4 | 大安 | G12 | 餐厅+超市 | 161800 | 16000 |
5 | 石头井子 | G12 | 餐厅+超市 | 100300 | 10000 |
6 | 拐脖店 | G45 | 餐厅+超市 | 850000 | 85000 |
7 | 靖宇 | S1 | 餐厅 | 135840 | 13000 |
8 | 平安停车区 | G12 | 超市 | 22500 | 2200 |
9 | 双山 | G25 | 餐厅+超市 | 251000 | 25000 |
10 | 八屋 | G25 | 餐厅+超市 | 275000 | 27000 |
11 | 怀德 | G25 | 餐厅+超市 | 161000 | 16000 |
12 | 梅河 | G1112 | 餐厅+超市 | 215000 | 21000 |
注:意向承租人可同时参加多个合同包,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成交。
2.3经营期限
2.3.1合同经营期限为5年。
2.3.2合同期限为经营准备期加租赁经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或上一期承租人撤场后2个月为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内只收取水、电等承租人实际使用标的物而发生的基础费用,不收取租金)。
2.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5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人计划实行统一营业额管理,即承租人所有营业款须进入出租人指定账户。出租人在代收承租人营业款期间,无需向承租人支付利息。承租人承租期间,如出租人实行统一营业额管理,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出租人统一营业额管理方式,如届时承租人不接受出租人的统一营业额管理方式,出租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人实行统一营业额管理前,租金为上打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其后每年同期缴纳下一年租金。
出租人实行统一营业额管理后,承租人营业款将统一收至出租人账户。承租人已按年支付租金的,不再进行月租金抵扣,出租人每月收到的承租人营业款,应于次月返还承租人。
尚未支付租金的剩余租赁期,租金改为按月支付,由出租人在待收取的每月营业款中扣除。在扣除当月租金等其他费用后,剩余营业款由出租人按月足额返还承租人。
承租人需按出租人要求安装指定型号收银系统,并绑定出租人收款账户,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出租人实行统一营业额管理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具体实施细则。
2.6其他要求
2.6.1承租人应按时向出租人交纳租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
2.6.2经营期间除道路封闭外,承租人必须保障提供公众服务,24小时对外营业,不允许无故停业。
3.承租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承租人所有制形式不限(属于公司形式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租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适用于餐厅项目)和日用百货零售等(适用于超市项目)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或是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营业执照的服务区专业运营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和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2承租人在近一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放弃过所投合同包的服务区经营权。
3.3承租人在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3.5与出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招商。
3.6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承租人。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意向承租人,请于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的PDF版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yitaoxiangmujilin@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187*****910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招商文件获取确认表》并将相关费用汇至如下账户,代理机构将招商文件电子版发至意向承租人指定的邮箱,同时通过快递向意向承租人邮寄招商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招商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招商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
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如果意向承租人为个体户,则为营业执照中写明的经营者个人账户证明材料);
⑤招商公告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
4.2招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购买一份招商文件可以投多个合同包,售后不退。
意向承租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2年2月21日17:00前从意向承租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0710 3330 1101 5200 0438 82
银行行号:********1278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刘岩/135*****115
4.3 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资料并转款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参加招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5.2参加多个合同包的意向承租人必须针对每个合同包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封的响应文件,出租人不予受理。
5.4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所投合同包的招商底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出租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联系人:孔女士
招商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人:李肖禹
电话:18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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