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信息化及基建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公安局信息化及基建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公安局信息化及基建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公安局信息化及基建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SC-2022-0201

2、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信息化及基建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信息化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主要是硬件设备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系统维保及其他信息化服务类项目审计;基建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由南阳市公安局委托的各类基建工程预算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内容。

5.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2个

第1标段:南阳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3家;

第2标段:南阳市公安局基建项目委托审计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3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书及劳动合同;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5、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供应商须提供近2021年1月份(含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须完整清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在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并保证投标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

2.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磋商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信息、股东及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2.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复印经加盖公章附至响应文件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予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2月09日至2022年02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复印件报名。

4.售价:第一标段:800元;第二标段:8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2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南阳市公安局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联 系 人:杨和平

电 话:15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和平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服务 委托审计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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