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项目工作技术承担机构选聘的公告
关于委托开展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项目工作技术承担机构选聘的公告
关于委托开展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项目工作技术承担机构选聘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和《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用字〔2017〕68号)等文件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承担单位开展我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项目。
2.项目内容:按照《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及政府其他文件规范要求,编制昌江黎族自治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并配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部门汇总成果数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报价说明:采取包干报价
5.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6.完成时间要求:项目成果于2022年04月30日前提交;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对项目完成时间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土地评估资质及具有标定地价评估工作经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在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信誉良好,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
三、报名时间
2022年2月9日8:30至2022年2月11日17:30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响应文件,我局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
五、报名方式及竞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应按时间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上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盖章);
2.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复印件并盖章);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4.法人代表委托书(盖章);
5.工作方案(盖章);
6.报价函(盖章密封);
7.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以上材料中的原件经现场查验后归还,谢绝联合报名。
六、评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评选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地点: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3.评选方式:审查各报名单位提供材料、取费标准等符合要求后: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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