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环保检测线设备招标公告
交警大队环保检测线设备招标公告
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环保检测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
根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YCGJZ2014〕269号采购计划要求,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拟就该局交警大队环保检测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1、新建轻型汽油车、柴油车混合型检测线 ____1___条;
2、新建重型柴油车工况法检测线(三轴六滚筒) ___1__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7投标企业的实施方案必须先送采购方审核;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4年 7月11 日至2014年 7 月25 日23:59(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19.139.42.220)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7 月 29 日下午5时0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7 0708 2920 0001 473
咨询电话:0717—*******
4.3.未按4.1/4.2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 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4年8月5日上午8时30分---2014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4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7.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 :孙文明 联系电话:18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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