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柳树屯乡国土空间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康平县柳树屯乡国土空间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柳树屯乡国土空间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2-08 至 2022-02-15
撰写单位: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康平县柳树屯乡国土空间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柳树屯乡国土空间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3-00003
项目名称:康平县柳树屯乡国土空间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
  1. 资质: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规划中期汇报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50%;提交完整规划成果,通过验收(区政府相关审查或专家验收)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

  4. 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质保金:无

    6.履约保证金: 无

    7.服务内容: 在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基础上,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以及国内先进地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为制定空间规划技术标准,统一底图底数。充分对接上位及相关规划,充分调查分析乡镇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城乡空间、基础设施的现状特征,识别空间基地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承载能力,识别国土空间开发建设活动的空间发展趋势。对现版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空间资源利用和布局的主要问题以及现行规划主要差异。研究城镇战略定位、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生态空间规划,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城乡统筹发展,研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等支撑保障系统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全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的空间策略。研究城镇产业发展,结合中心镇建设,重点研究商贸旅游、农副产品加工业及以现代农业为引领的三产融合发展。明确乡镇功能定位和空间发展目标战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对乡镇辖区范围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出全局性安排,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2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康平老党校3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康平老党校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康平县柳树屯乡柳树屯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xyf@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话: ***-********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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