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消防援支队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科普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朝阳市消防援支队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科普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朝阳市消防援支队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科普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08 16: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朝阳市消防援支队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消防援支队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25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300-03926

项目名称:朝阳市消防援支队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3,192.73元

最高限价(元):623,192.73元

采购需求:按照部局《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应急消〔2018〕34号文件要求,拟建设具备直观展示消防历史文化、消防法律法规、典型火灾案例及火灾报警、逃生自救互救、扑灭初起火灾、应急避险、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工作发展成就等方面的图文展板、音像资料、查询学习系统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该项目位于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五段七号,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主要为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76807.27元

最高限价(元): 376807.27元

采购需求:按照部局《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应急消〔2018〕34号文件要求,拟建设具备直观展示消防历史文化、消防法律法规、典型火灾案例及火灾报警、逃生自救互救、扑灭初起火灾、应急避险、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工作发展成就等方面的图文展板、音像资料、查询学习系统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该项目位于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五段七号,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主要为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20920220215,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2250900(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六、开启

时间:202202250900(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3、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大街119号 

联系方式:闫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王府花园小区33-1#楼701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iaoningguangcheng@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凡立

电话:184*****007

标签: 装修改造 教育基地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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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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