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统字〔2021〕47号
为鼓励全省广大统计工作者积极开展统计科学研究,促进统计科学进步与创新,深化统计学术交流,省统计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评选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统计科研成果,包括:
1.统计基础理论和方法方面的研究成果;
2.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成果;
3.利用统计资料和统计方法对重大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的成果。
评奖活动设研究课题、学术论文、统计专著(不包括统计教材、论文汇编)、信息技术四个类别。其中,课题须经过鉴定,专著为出版社正式出版,信息技术成果须经过鉴定或已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申报材料
各类参评项目均应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纸介质申报表和成果各3份;课题、论文和信息化成果类申报项目还要提供电子版申报表和成果。
三、报送要求
参评项目由各市统计局、高等院校、较大系统的统计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省直部门的作者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申报。各组织单位需提交参评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凡已获得其他同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第十二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邮政编码:250001
联 系 人:赵君蓓,王海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haojunbe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x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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