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废气监测公开比选公告

涂装废气监测公开比选公告


投标邀请


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涂装车间废气监测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为能有效保障选聘人随时的服务需求选中的具体服务团队应具有切实的服务能力,参选的废气监测第三方机构须在四川省有常驻机构;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废气监测工作任务;在废气监测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六)具有规范健全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最近一个年度年检合格且具备完成工作所必须的专业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七)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无因监测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的情况;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次选聘废气监测第三方机构项目费用最高报价不超过(含)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十)参选单位应对选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所知悉的一切未经公开的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服务内容

为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涂装废气监测服务并出具合并的监测报告(公司目前仅全资子公司1家,子公司暂无业务开展)。


三、

(一)选聘人将于西南联交所采购平台发布涂装废气委托监测公开比选公告;

(二)参选第三方机构必须按照公告的要求于2022年217日14;00 前,将按照本次选聘文件的要求密封好的申请书(包括扫描件U盘)递交到我公司;

(三)参选人在确定中选人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人并由双方协商签订业务约定书。

选聘人确定的联系人为:蒋老师

选聘人联系电话为:15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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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涂装废气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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