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宝坻新城城区段窝头河河道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监理)宝坻新城城区段窝头河河道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7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宝坻监理[2014]0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坻新城城区段窝头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农经【201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宝坻新城城区段窝头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窝头河主河道外环桥(西环路)至望都路段)园林绿化工程:铺草坪90967平方米、栽植各种苗木4989株、栽植各种绿篱、花卉23589平方米;廊架4个、整石坐凳10个、垃圾桶244个、树穴22个、花池23座、景墙4座、各种园路铺装23511平方米等;电缆铺设、安装路灯、景观灯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宝坻新城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宝坻新城城区段窝头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窝头河主河道外环桥(西环路)至望都路段)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4年08月13日 至 2015年05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 月 11 日 至 2014 年 7 月 17 日(双休日休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7月18日至2014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宝坻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汝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渔阳路北侧、光华路西侧
邮政编码:301800联系人:刘朝辉电话:150*****199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东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
邮政编码:301800联系人:冯建美电话:********
传 真:********
日期:2014 年 7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孙志辉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jzxyh@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0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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