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1102破13号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1)苏1102破13号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0日作出(2021)苏119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力信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2021)苏1191破1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担任力信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1日9时30分,采取线下和线上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力信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2年3月1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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