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气管镜单一来源论证的公示[湖州市中心医院]
关于支气管镜单一来源论证的公示[湖州市中心医院]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湖州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 支气管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气管镜室原有宾得品牌电子气管镜主机因配套镜子不足,需要购买电子支气管镜2根,由于支气管镜镜子只能与同品牌主机系统匹配,无法兼容其他品牌。且责宏(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宾得浙江省内窥镜唯一的合法授权销售代理商,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责宏(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25号2155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湖州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徐新春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995/20222/ddf75458-e724-404f-90f6-0d61a53482f0">单一来源论证附件.pdf
27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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