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E********131*****002001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的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沭发基[2021]2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沭阳县马厂镇新326省道北侧 、规划文艺路南侧。

1.2项目规模:

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65.38亩,总建筑面积24557.3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488.24平方米(1栋3层)、1号厂房建筑面积6640.48(局部2楼)、2号厂房建筑面积6640.48平方米(局部2层)、3号厂房建筑面积9716.08平方米(局部2层),门卫室72.0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概算约5836万元。

1.3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及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 24 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期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监理的工程主体封顶,支付工程监理费的30%;主体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监理费的2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全部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并取得接收证明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的20%;(每次付款额:施工单位的中标价×中标费率×付款比例),余款在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且工程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无监理缺陷责任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和发包人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及相关服务报酬不予增加,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马厂镇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的监理。

1.7招标人设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1.18%。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4 其他要求: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总监若有在建工程,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依法予以处理);

4.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7 项目总监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10日 09:00至2022年02月1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沭阳县水务局大楼四楼

地 址:

沭阳县常州路2号(老司法局8楼)

联系人:

张枫

联系人:

赵敏

电 话:

159*****716

电 话:

180*****097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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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600

邮 编:

2236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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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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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9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标签: 工程监理 厂房工程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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