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购公告

石材采购公告

编号:鑫源采购1--********

石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 方

抚州市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黎川县分公司

黎川县鑫源建筑有限公司

采购品种

及数量

1-3碎石约7000立方,2-4碎石约6500立方,05瓜子片约6800立方,石粉约17800吨。一立方等于1.5吨换算。

供货(建设)地点


黎川县康养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地

黎川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中田段

黎川县返乡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B区项目地

供货(建设)时间(工期)

中标后1天内开始供货。后期供货不得延误采购方工期。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20000元(备注栏注明石材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反悔所报价格则没收保证金,未中标人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不能提交现金,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抚州市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黎川县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县支行,账号:143*****040021516。

最高控制价

1-3和2-4碎石63元/吨,05瓜子片55元/吨,石粉48元/吨(以上价格含税含运)。报价分为出厂价含税不含运和含税含运价。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一次性付款。具体双方协商签到合同为准。

安全责任

属中标方工作任务阶段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负。

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的企业资质,不接受个人报价,所生产的碎石应符合采购方的质量要求;

2、中标方提供过磅单重量进行结算,必需保质保量,如发现缺斤少两,则之前供货每车重量都进行减少;

3、报价单联系人需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提供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给采购方审查。审核不通过或逾期未提供以上原件,取消中标资格。

5、2021年11月26日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鑫源采购栏发布《石材采购公告》,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保证金回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于2021年11月27日下午17时前发至邮箱(Lcxxyjz123@163.com),邮件名称为《石材报价文件》逾期无效。

6、未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方式发送投标报价单、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报价资料不齐全、打开邮件前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

7、采购方同一时间打开邮件比对,评选综合总价最低者中标,同时电话通知对方联系人,中标方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其他

如发现围标串标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特别提示

投标方将投标报价单发至采购方邮箱且保证金缴纳到位,则视为投标方同意上述条款,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附件:报价单 -石材.doc

四、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抚州市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黎川县分公司、黎川县鑫源建筑有限公司

采购方地址:黎川县平高三路9号

联系人:

李先生:187*****875

艾女士:139*****689

吴先生:182*****0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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