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化验采购公告
油脂化验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车辆段现就油脂化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制动缸润滑脂化验,铁道车辆滚动轴承Ⅳ型脂化验,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公司成立不少于3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参与竟标人为企业法人或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人员;4.不存在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报价的情况;5.报价人须具有CMA认证证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报价企业应具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废弃油脂的能力或与具备能力的企业签订废弃油脂处置合同,确保完成化验的油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得到妥善处置;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查询到报价人的行贿犯罪记录;10.报价货物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11.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12.运费由乙方承担(含发票);13.报价人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14.认可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公司合同样本内容和付款方式。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内蒙古第四医院南500米呼和浩特东动车运用所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2月9日16时18分起至2022年2月13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内蒙古第四医院南500米呼和浩特东动车运用所。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2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内蒙古第四医院南500米呼和浩特东动车运用所。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车辆段
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内蒙古第四医院南500米呼和浩特东动车运用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富国昌
电话:181*****601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头车辆段
日期:2022年2月9日
标签: 油脂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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