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目标治安视频监控及交通电子警察系统招标公告

重点目标治安视频监控及交通电子警察系统招标公告

金交易中心13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区重点目标治安视频监控及交通电子警察系统项目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2014】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昌市公安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区
2.工程规模:建设治安视频监控点230个前端摄像机(其中10个同时为具有道路交通违法抓拍功能的监控点),城区进出口治安卡口监控10套,十字路口电子警察监控点25套;改造监控中心,配套相关设施;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传输网络及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各一套。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对本项目整个系统提供深化设计、组织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维护等一系列相关的服务。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项目质保期叁年,具体招标内容、用途、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监理标段: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不包括设备和系统集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4)投标人2011年以来应具有与本项目规模接近的交通电子警察项目或城市治安监控项目建设经验,提供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设备清单、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施工标段: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2011年至今已完成的项目建设合同和验收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函等。
2.监理标段: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总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企业当前在监项目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外省企业须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市外企业须办理进金外地监理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资料。
3.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其他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顺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顺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昌市公安局
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
地点:金昌市盘旋路上层领地905室
联系人:聂生虎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窗口(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李德娟 联系电话:****-*******
邮编:737100


2014年7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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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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