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高级中学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长江高级中学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市长江高级中学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高级中学工程已由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学校新建用地毗邻如皋市长江镇港城实验学校,西起学府路,南起规划路,北至规划居住河
(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180亩,学校总建筑面积:52000-55000平米,项目总投资概算 1.5亿元(不含征地费用)。
(3)招标范围: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各分项土建公共设施、消防设施、给排水、电气安装、空调暖通等);室外(含市政设施、各运动场地、配套景观、亮化工程等);以及任务书所涉及到的全部内容并包括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4)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中标后10天内提交扩初设计及概算,扩初设计通过审查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各分项土建公共设施、消防设施、给排水、电气安装、空调暖通、校园网建设等);室外(含市政设施、各运动场地、配套景观、亮化工程等);以及任务书所涉及到的全部内容并包括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52000至 55000平米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壹级注册建筑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业绩: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米或综合建筑群4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用房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图签)。
(7)其他:1、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2、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gggzy.cn/rgweb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5日0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 元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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